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22080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696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人事处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其他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11-16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直各单位:
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〔2016〕21号)的精神,现将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、潜水人员从业资格、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予以取消。
附件: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通知》(陕政办发〔2016〕21号)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8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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